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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 【時事雜評】長者2 元交通優惠津貼檢討?!

13 四月, 2024

檢討???

波叔在今期財政預算案話要檢討長者2元交通津貼優惠。此津貼在林鄭年代由65嵗下調至60嵗,當年不知林鄭是基於那個理由或原因做這決定,不過我個人估計林鄭是想借此挽回其市民支持度,以減低反修例暴動的沖擊也說不定。不過記得當年財爺也是波叔啊,難道當年財爺自己沒有想清楚計好數才做嗎??? 現在忽然又要走回頭路想下是否需要調整下。

其實當年2 元交通津貼下調到60嵗時都有不少質疑聲音,當然受惠者緊係舉腳贊成。不過大家都知社會福利易開難收,話要做檢討當然是條數計唔通,斷不會話再放水,如變成免費交通費,或降到1元等,又或下調到50嵗甚至45嵗就可享受 (不要想多了)。庫房銀兩有限,大家都知,特別是疫情時更是大使一筆。又之不過,現在我都不覺特首超哥會慳著使。

非法盜用者及濫用者

政府其實早知有少不法之人非法盜用長者交通優惠八達通咭,但要到林鄭話要下調60嵗時才真正走去較嚴格去執法及拉人,真是超遲做嘢。建議真要加强執法及修改法例如加强罪則金額及列為刑事罪行等。

至於話長者濫用如長途車短搭,使政府要多付津貼予交通運輸機構,政府可從宣傳及教育及加强在各交通車站作宣傳,以引導長者用回適當短途車。不過以人性角度看,我想大部分長者由於都不是自己錢,一定以自己最方便最簡單方式去搭車,長途車或短途車對長者來說都是2大元,長者當然看也不看只要順路方便,就一定上車,這缺乏誘因去令長者注意及不濫用。

不過我想以下建議都應有助政府控制長者2元津貼的政府開支:

  1. 制定預算上限:制定政府在長者2 元交通津貼的每年經費預算,如設定是10億,每當該年超過了就作檢討如何控制在預算內。(這所謂預算控制)
  2. 制定每月乘車津貼次數上限:限定每位長者每個月的乘車次數如每天4次,即一個最多120次,超過者要長者自己全費或增大到5元津貼,相信這會令長者會去計劃下自己的有用行程。

  3. 制定每月乘車津貼金額上限:每月限定對每位長者每個月的津貼額,以平均每天津貼上限為50元,即一個月1500元每位長者,超出者要長者自己全費或付2/3車費等,這會更有效使長者不會長車短搭的問題。且政府也因而可以更有效及精準預計得到每年長者交通津貼的上限為多少。因為領取長者交通優惠交通八達通是須要以個人登記,即是話政府肯定可以知道有多少長者領取了交通優惠八達通,即是知道每年每個月最多的福利交通開支數。

  4. 混合(2)及(3) 的做法也可以,不過就有點給長者較複雜的感覺,上述兩個做法理論上都應可在八達通設計到每次嘟卡時可顯示到,又或到地鐵站或7-11仔都可看到。故單用(2) 或(3) 理應較合適。但我覺得以金額計較易令長者及政府都心裡有數。

  5. 巴士及小巴設立分段收費及下車拍卡制度﹕巴士及小巴都設立分段收費以及可以下車時拍卡以作分段收費設計,這情形一如地鐵入閘要拍卡,而出閘又要拍卡,則八達通就可自動計算分段收費。這可能要巴士增加下車拍卡機器,但這應不太有難道,而分段收費則在地鐵以使用中,理應在技術上不成問題。用於可以分段收費,這可使長者可以不用再考量是否長車或短途車,因為分段收費,只要該巴士是經過自己要去的地方,基本上理應收費相若。這可減少話長者濫用長車短搭之難題,二來對巴士公司來說,更有效可以增加每架巴士的使用率和載客量,因為乘客有更多選擇乘搭那巴士,例如過海巴士過海後只要要順路,也可搭上,因分段收費,理應是同等車資。三來由於很多巴士都走同一段路,分段收費更加可以加快載客,減低每架巴士的乘各量,長遠來說巴士公司可以減少每支綫的巴士數量。
  6. 地鐵巴士小巴等提供部分優惠及分攤政府交通津貼:要求地鐵及巴士提供及分擔長者一定的交通優惠,以減輕政府的社會福利開支及實踐交通運輸公司的社會企業責任,當然可以有稅務優惠啦。地鐵最大股東是政府,要地鐵支持政府理應沒有問題,若有就真是政府有問題了。而巴士公司有專營權,也應有得商量才是。至於小巴就要看政府的遊說技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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