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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從亞馬遜(Amazon)的Fire phone看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3 九月, 2015

Fire phone的問題


怎麼說亞馬遜(Amazon.com)點也是IT界互聯網先鋒,他們創辦的網上書店幾乎是網上購物始祖。所以亞馬遜在IT界絶對是老鳥而不是初哥。這點全世界應無異議吧。

而其創始人即現在其CEO更是經驗豐富。

看看其於2014年6月19日發表的Firephone新手機,當天的報導是這樣說的:

傳說中的 Amazon 手機總算是千呼萬喚始出來了。在今天的西雅圖發表會上,Jeff Bezos 終於拿出了這台名為 Fire Phone 的產品。它採用了一塊 HD 解析度(應該就是 720p)的 4.7 吋螢幕,外覆 Gorilla Glass 3,同時配備了四核心 2.2GHz 處理器(Adreno 330 GPU)、2GB RAM 和 1,300 萬畫素 f/2.0 主相機(支援光學防手震),支援 LTE、NFC。機身四週包裹了一圈膠製邊框,按鍵為鋁製,螢幕部分亮度可達到 590 nit,支援動態圖像對比度增強,並且還配有「圓形偏光片」(具體有什麼用還沒有解釋)。值得一提的是,機身一側有專門的拍照鍵,而且 Amazon 會為用戶提供無限容量的雲端儲存服務。

至於售價的話,32GB 版的單機價格是 US$649(約 HK$5,030 / NT$19,490),64GB 版則要價 US$749(約 HK$5,800 / NT$22,490),7 月 25 日開賣,直接在 Amazon 上便可以買到,不過暫時不會寄送美國以外的地方"

2015年8月28日unwire的報導如下:"最近 Amazon 將 32GB 容量的 Fire Phone 大減價,只需 130 美元(約 1,007 港元)就可以入手。優惠並附有價值 99 美元的一年 Amazon Prime 會籍。"

即是說不是一年亞馬遜就要把原先USD639的Fire Phone降到USD130,跌幅達80%之多。說明即是IT界老鳥也很多時做嚴重的決定,據說亞馬遜起碼用了3年時間約1.8億美元去開發這部手機。而到2014年底據說還有8300萬元庫存,故要減價清庫存云云。

很明顯Fire Phone有幾個大問題存在:第一是Fire Phone軟硬體都沒有很特色的產品設備;第二是只得一款4.7吋屏幕,以2014年中出這款細屏幕,連我自己在2012年8月時寫的BLOG都已說蘋果要出新機要出一款5.5吋屏幕的。無理由Jeff Bezos美國唔知市場情況嘛。真難理解亞馬遜CEO點想法。

不過大家點想都好,現實Fire Phone的出機量已說明一切,爭辯什麼沒有用。

再者定價為USD639元,若這世界只得iPhone一款智能電話,這定價就完全沒有問題,問題是去年6月中時android機海氾濫,高階機有三星、LG、SONY、HTC  等,和Fire Phone硬體接近的中階機比比皆是,價錢可能只得其一半價位。像我買的zenfone 6有6吋屏幕,2G RAM 和1300 萬像素相機, 32G ROM, 雖然沒有LTE和NFC,但價錢只需2000港元而元。即一半價錢也不如。試問以這價位和硬體如何可以打出頭。失敗是可以預知的下場。(不須什麼專家也可推測得到的答案。)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問題

由Fire Phone案例可以在IT行業的投資創新風險極高,老鳥也不能保證什麼,IBM、NOKIA、MOTO、SONY、YAHOO…..還有一大串名單大家可以無限接駁下去,所以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要持阿股比例不到10%的馬雲和管理團隊可以保持對阿里巴巴的控制權,(這模式造成「同股不同權」),以保證管理層可以控制公司發展。其理由是只有其管理層才知道如何在創新的IT行業中如何發展。

亞馬遜的Fire Phone案例和一系列的IT公司案例都可說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的理由並不成立,而合伙人制度亦極可能令管理層可以長期做錯決策而永不會後果和負責。因為公司有任何重大損失和決策失誤,股價長期底迷,股東都沒有權去更換管理人,而管理人因為只擁有極少股份,公司股價底下對他們損失有限。但他們依然可以維持自己職位和加人工。這對出錢的投資人極為不公平。

而若合伙人制度的理由成立,那幾乎所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層都合適,因為每間公司管理層都要面對獨特的營商環境和發展,都是他們自己才懂處理。

另一方面我又覺得阿里巴巴若覺得合伙人制度合理,大可自己出錢去營運公司不向市場集資便可一了百了,你自己出錢經營公司,你喜歡點運作都得,完全不須理會投資者權益,因為管理層自己出哂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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